政策允许旧能效库存产品1年内销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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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允许旧能效库存产品1年内销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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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96 更新时间:2013-10-10 文章录入:pe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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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新能效标准十月一日起已在变频空调、洗衣机、平板电脑等五大家电中正式执行,据记者了解到目前换标工作较为赋闲,各大家电厂商正忙碌于长假促销。
通过记者走访了解到,除了个别龙头企业少数产品换新标外,绝大多数品牌家电产品未及时更换新标,同时卖场忙于对旧标家电产品进行促销。
对于企业普遍未及时更换新能效标识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这很正常”,以洗衣机为例,目前企业工厂库存和渠道库存整体不小,本就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来消化,自然对新能效标准反应较为冷淡。
据悉,洗衣机能效新标准《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2013),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对洗衣机耗电量和用水量的限定值的要求提高了几个台阶,尽管都是实行5级能效分级,但具体要求则大幅提升,尤其是滚筒洗衣机,设定的准入门槛水涨船高。
上述企业人士表示,新标准门槛大幅提高直接考验企业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市场布局等各方面能力,因此在换标这件事上企业也不会响应太快,对于旧标库存产品,有关部门通常也会给予企业一定时间的消化过渡期,因此在终端往往体现更多的是对旧产品的促销清理。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清洁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许振刚日前在2013中国洗衣机行业高峰论坛上向全国洗衣机厂商解读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洗衣机能效新标准《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2013)时就公开表示过,10月1日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洗衣机产品的库存期有1年,即允许厂商对旧标产品在1年以内销售完毕。
根据发改委、国家爱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34号公告规定,变频空调、洗衣机的新能效标准自10月1日起实施,“对2013年10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4年10月1日前按修订后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这也意味着,政策允许空调与洗衣机企业对旧能效标识的相应库存产品有1年消化过渡和贴标时间。返回比特网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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