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FLC)上周四表示,一家消费电子厂商Monsoon Multimedia因涉嫌违反Linux操作系统授权规范,已遭提告侵权官司。
根据SFLC,这是在美国第一个因违反第二版GPL(通用公共授权书)规范而遭提告的案例。SFLC主要是代表自由软件项目提供法律资源。
这宗官司的原告为BusyBox开发者,BusyBox是一套可用在嵌入系统的Unix工具,采GPL第二版授权。
根据GPL 第二版授权规定,使用者可在自己的产品中使用GPL软件,但若重新公开发行,则需公布这些原始码。
近来在某论坛上则有人要求Monsoon Multimedia提供他们所使用的原始码程序,SFLC后来也发函给该公司要求公布程序代码,但该公司却毫无响应。
Monsoon Multimedia是一家专门生产可在PC或电视上观看影片的数字消费装置厂商,截至周四截稿,该公司也没响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本案原告人为Erik Andersen与Rob Landley,两位拥有BusyBox软件的著作权,他们要求赔偿,并禁止发行该装置。
自由软件基金会过去也曾数次要求外界遵守授权规定,一般上都采比较低调的方式。有一位德国程序人员Harald Welte曾采比较激烈的手法,后来则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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