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PA制定新的能源之星照明灯具规范的过程中出现了有趣的一幕 - 针对我们新的LED灯泡的使用寿命应持续多久展开了激烈讨论。
这个问题在我最近参加的美国EPA利益相关者会议中被提了出来,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一项用以替换现行LED和CFL灯泡规范的新能源之星规范的草案。这次会议的参与度很高(有大约50人现场参会,100多人在线参与)。我在近期的一篇名为能源之星对高能效灯泡持技术中立态度的博客中曾说过,EPA希望发布一项技术中立的灯泡规范。这种做法在过去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例如,能源之星电视机规范),并能在同一应用中使用了多项技术的情况下减轻消费者的困惑。
在目标设定上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虽然在照明灯具规范的许多方面 - 发光效率(流明/瓦)、色温、演色指数、调光要求等方面 - 都行得通,但与会者在CFL灯和LED灯究竟应统一采用多长的最低使用寿命要求这一问题上展开了激烈讨论。最新提议的最低使用寿命为10,000小时(CFL的现行最低要求是5,000小时,新要求有所提升;而LED的现行最低要求是25,000小时,这有所下降)。
那么,为什么要降低一项新技术的可靠性标准呢?而该技术的优势之一就是具有非常长的使用寿命。EPA最近听到一部分利益相关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将LED灯的使用寿命降至10,000小时可使降低成本的设计发生变化,从而加快市场转变进程。注意,1) 10,000小时灯泡和25,000小时灯泡分别对应9.1年和22.8年的使用寿命*;2) 人们希望LED照明技术和效率在未来十年内得以改进和提升。EPA正在考虑提出25,000小时的要求是否合理有效。与使用工作寿命为10,000小时的灯泡相比,这会导致技术较旧、效率较低的LED灯在消费者家中多使用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但在会议上,也有众多大型照明制造商不同意这样的看法 - 即单单降低灯泡的使用寿命会对降低成本带来重大影响。那么,如果不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降低LED灯泡非凡的质量和可靠性性能是否有意义呢?消费者已开始期望他们较高质量的大家电产品能使用10年以上,为什么更高质量的LED灯泡就不能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呢?此外,灯泡的使用寿命越长,对垃圾填埋的影响就越小。EPA现在正在要求各方提供更多的数据,以便在此问题上做出决定。
请继续关注。到2012年初发布能源之星灯具规范终稿时,我们会继续跟踪报道。
*以平均每天使用3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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