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Pecker's Home >> 文章频道 >> 业界新闻 >> 网络 >> 正文
  部分网站借维权敲诈企业 汽车业受害最烈         
部分网站借维权敲诈企业 汽车业受害最烈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新闻晨报    点击数:445    更新时间:2011-3-14    文章录入:pecker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前后,有关部门和机构都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一些网站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把“3·15”变成了他们发财的节日。


汽车行业受害最烈

    被敲诈的企业涉及很多行业,但汽车行业为害甚烈。今年“3·15”前夕,一些网站纷纷向汽车厂家发出函件,打着替消费者维权的旗号,以曝光投诉案例相威胁,要求企业提供赞助或是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就搞负面报道。

    安徽江淮汽车公关总监对新华社记者说,每年“3·15”前夕,他们都会抽调专人组成一个班子,来处理像雪片一样飞来的函件,其中绝大多数是敲诈企业的。

    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他说,这些网站全是打着消协的幌子在进行不法行为,与消协一点关系都没有。


挟“投诉”以令企业

    目前,国内与汽车有关的网站达6万多个,其中不少网站在受理汽车投诉。这些网站擅自大量刊载未经核实的投诉案例,并定期发布汽车投诉统计排行榜、汽车企业黑红榜。

    经记者调查,这些汽车投诉网站有的是个人网页,有的是挂靠在某网站之下。他们自称是公益性网站,是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平台。实际上则是通过不断发布投诉信息,威逼汽车企业与其签署有偿合作协议,类似于收取“保护费”。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网站发布篡改过的投诉信息和统计,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危害极大。


借投诉敲诈已涉嫌犯罪

    国家规定:“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更不得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和其他来源的新闻。”

    邱宝昌律师说,凡是受理投诉的网站必须是公益性质的,不能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一些网站既没有采访资质也没有转载资质,却以媒体自居大量刊登自己组织采写的负面信息,是违法的。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如果一家网站以公布投诉信息为手段,要挟企业支付钱财,这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刑法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披露,涉嫌敲诈勒索的维权网站已经成为继手机涉黄网站之后又一个新的投诉热点。

    一些汽车厂家负责人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些网站加强引导和监管,对以敲诈勒索为主要商业模式的网站坚决予以取缔。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Pecker's Home无关。登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和图片(或其他媒体形式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有侵犯版权事宜,请通知master@peckerhome.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该信息。
  • 上一篇文章: 思科:网络欺诈者放弃邮件攻击 改为社交网络

  • 下一篇文章: 三网融合发展似进入平台期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处理器架构消亡史[00140]
    通信恩仇,5G江湖[00281]
    官方辟谣扫码支付引爆加油…[00524]
    谷歌搭售是不是作恶?可以…[00285]
    你对Zigbee无线连接了解多…[00515]
     
     最新5篇推荐文章
    Pecker之家开通用于电子元…[02-13]
    印刷电路板图设计经验[04-04]
    基于电力线通信的家庭网络…[03-23]
    利用USB控制器设计的Windo…[01-20]
    基于ARM920T微处理器的IDE…[01-20]
     
     相 关 文 章
    谷歌熊猫4.0算法上线 严惩…[00290]
    GitHub五周岁 用户已超350…[00286]
    12306网站日点击量达15亿次…[00343]
    GoDaddy称网站宕机并非由于…[00302]
    英飞凌汽车电子生态圈上线…[00290]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