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实施,电器产品生产者,目前是生产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这5类电器的生产商需缴纳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处理基金征收标准还未公布,业内人士表示可能会按照新机出厂价的0.5%征收。这部分新增成本是否会转嫁给消费者呢?
处理基金征收标准未正式公布
12月27日,中国家电协会标准法规部万春晖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具体征收标准还未正式公布。而此前,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李博洋博士曾对媒体表示,处理基金的管理办法会在条例实施之前,也就是2011年1月1日之前公布。
参与处理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的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周儆告诉记者,可能会按新机出厂价的0.5%征收基金。
家电零售价或将因此提高
家电企业是否会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目前众说纷纭。
志高空调公共关系部部长黄通华表示,企业支付处理费,势必会压缩企业利润。尽管企业不会轻言涨价,但还要视处理基金的征收额度而定。万春晖也认为,家电行业产业链条很长,很难保证终端价格不涨。
然而,通程电器副总经理刘伟却表达了相反的看法:“肯定不会涨价”。刘伟认为,家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企业不会为了小利润拿市场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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