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斯达康在华行贿被罚款
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发布消息称,电信设备制造商UT斯达康公司将支付300万美元罚金来和解其贿赂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一案。
据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消息,UT斯达康为了获得商业合同和保持客户资源,花重金邀请中国电信公司官员出国旅游,所到之地包括纽约、拉斯韦加斯和夏威夷,UT斯达康将官员在这些城市的旅游花销作为培训费用入账,然而该公司在上述城市并没有分支机构。
美国司法部称,UT斯达康已承认违反了《国际反腐败法》,此法律颁布于1997年,主要禁止对外国官员的贿赂。司法部肯定了UT斯达康与司法部的配合,司法部同意不起诉UT斯达康及其下属机构和代理商。
同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从2002年到2007年UT斯达康共向中国的电信公司贿赂达700万美元。UT斯达康还把美国的工作岗位提供给外国政府的雇员或者他们在中国和泰国的亲戚。UT斯达康向他们支付了工资,即使他们没有为公司做任何工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旧金山地区办公室总监法吉尔说,美国法律不容忍美国公司靠行贿获得利润的运营方式。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协会协商,UT斯达康公司将需要各向两部门支付150万美元的罚金,并且要实施内部整顿,并在《国际反腐败法》框架下接受两部门的监督,保证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据UT斯达康公司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IP为基础的端到端网络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由80年代中国留美学生创办,发源于美国硅谷,成长于中国市场,2000年3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但官方网站上没有正面回应支付300万美元罚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