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拷贝控制协会(DVD CCA)近日将进行投票,表决其对于一套规章制度的修改,这套制度明令禁止OEM销售可拷贝电影的系统,即便是在硬盘上保存也不允许。此举被认为是该组织因为今年早些时候在一场重要官司中输给了Kaleidescape而作出的反应。
DVD CCA是一个由电影公司和消费电子设备厂商组成的组织,对用于访问DVD加密视频的安全技术进行授权。在DVD CCA完成制度修改之后,任何人只要制造一个可以永久保存视频拷贝或者在没有物理光盘时解码视频的设备,就会违反其授权规定。
DVD CCA制度的修改将于2009年1月份开始生效,届时将会使新创公司Kaleidescape破产,并防止任何其它公司生产类似的产品。Kaleidescape公司创始人兼CEO给已经给组织以及行业和政府众多领导人发了一封抗议信。
Kaleidescape的系统像是一个高端的视频光盘库,可以保存数百张光盘中的电影的拷贝件,用于随后进行播放。自从Kaleidescape公司在与DVD CCA的官司中胜出后,至少有另外一个公司也开始开发类似产品。
Kaleidescape和DVD CCA在今年初期展开了激烈的法律诉讼大战,双方就Kaleidescape的系统是否符合与DVD CCA的协议规定,并能确保其硬盘上保存的电影拷贝件的安全争执不休。结果后来一位法官判定Kaleidescape没有违反协议,主要是因为这一协议的编写本身漏洞百出。
Kaleidescape公司创始人兼CEO在6月14日的一封信中表示:“这一修正案一旦实施,受损害的是消费者,因为它会限制DVD播放设备市场中的竞争,并阻止可以让用户更轻松享受自己的DVD的创新型产品的开发,同时还会损害版权法中规定的平等使用权。”
Malcolm在信中表示,DVD CCA此举的目的是为了使Kaleidescape破产。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Malcolm还把他的信件抄送给了三个美国国会议员、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成员、美国司法部多名官员、欧洲委员会和迪斯尼、Fox、HP、英特尔、微软、索尼、东芝和环球等DVD CCA会员公司的总裁。
DVD CCA的一位代表没有就此事作出立刻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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