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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质疑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将被调整缩小
[ 2011-3-25 14:21:00 | By: 顺应自然 ]
 

    今天(2011年3月25日)记者从著名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了解到,他们对农业部提起了行政复议。此前,“自然之友”关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申报书》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部分的综合考察报告》的信息公开申请均被农业部以“所申请信息属过程性信息”为由遭到拒绝。“自然之友”提起行政复议,除要求公开所申请的两项信息外,还一并提请有关部门附带审查“过程性信息”的有关规定。

    据“自然之友”提供的环保部2011年第1号公告所公示的信息,保护区重庆辖区内范围将被缩小,将松溉镇至马桑溪大桥水域调整为非保护区水域,调出长度22.5公里;将石门镇至地维大桥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长度73.3公里。而拟建小南海水电站的坝址恰好位于此次调整为非保护区水域的江段,其水库影响范围也恰好与此次调整为实验区的范围重合。据知情人士认为,这也印证了调整保护区是为了给小南海水电站让路的说法。

    “自然之友”方面介绍说,目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申请正在审批过程中,一旦此次调整获得审批通过,将会对长江上百种珍稀特有鱼类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影响。

    “自然之友”表示,对于这种环境影响非常重大的事件,其决策过程应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而公众参与的基本前提,就是公众对事件本身有充分的了解,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相关的信息。而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这一事件上,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难以令人满意。环保部公示的信息只有保护区调整前后的两张地图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已经通过调整申请”的结论。公众从这些信息中无法看出保护区为什么要调整、调整将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调整申请方会采取何种措施来规避不良影响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参与也就无从谈起,流于形式。

    为了获得足够的信息,“自然之友”先是向环保部申请公开这两项信息,环保部给出的答复是:这两项信息的编制机关是农业部,不属于自己信息公开的范围,建议“自然之友”向农业部申请;而农业部以这两项信息“为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不属予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公开。

    “自然之友”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本次对农业部提起行政复议,希望可以推翻农业部“不予公开”的答复,获得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区调整的必要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有关“过程性信息”的法律规定,从而推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截至目前,对于“自然之友”的复议申请,农业部方面的答复是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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